bet356手机版_bet356体育在线_中国体彩网官网推荐

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调查征集

调查征集

    关于《bet356体育在线:开展打击欺诈骗取社会保险基金专项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的公告

    本调查起止日期为2021-04-25 14:53——2021-05-25 14:53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取社会保险基金专项行动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21〕8号)要求,依法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体系,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我局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bet356体育在线:开展打击欺诈骗取社会保险基金专项行动方案》,现向社会公开征集《bet356体育在线:开展打击欺诈骗取社会保险基金专项行动方案》意见,征集时间4月25日至5月25日。

    bet356手机版:基金监管科  联系电话:2980147

    邮箱:jijin0417@163.com

                                                          bet356体育在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5日


    bet356体育在线:开展打击欺诈骗取社会保险基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取社会保险基金专项行动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21〕8号)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重要讲话精神,依法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体系,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制定我市开展打击欺诈骗取社会保险基金专项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任务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打防相结合的原则,坚决打击养老、失业、工伤3项社会保险领域欺诈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各县(市)区同步实施专项行动,发挥公检法司机关职能优势,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侵占社会保险基金案件,严厉惩处欺诈骗保的组织者和参与者,强力追返被侵占的社会保险基金,形成打击社会保险领域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监狱)、民政、财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管(药监)、审计、民宗、医保等部门打击和防范社会保险领域欺诈骗保协同工作机制,共同打击和震慑欺诈骗保行为,畅通信息共享渠道,遏制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基金现象,依法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二、检查范围、对象和内容

    此次专项行动是对养老(含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3项)、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的全方位检查,在比对各部门各险种共享数据基础上,对基金支出情况进行全面核查。

    检查对象包括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使用或领取社会保险基金的单位及第三方机构、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个人,特别是对纪委监委、巡视、法院、检察院、审计、公安等部门反馈情况和投诉举报线索涉及的单位、中介机构和个人,以及以往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检查内容重点是骗取、侵占社保基金的行为。包括:通过伪造档案证明等材料欺诈骗取社保待遇行为,特别是中介机构组织或参与欺诈骗保行为;违规重复领取社保待遇行为;死亡人员冒领养老保险待遇行为;服刑人员违规办理退休和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行为;伪造劳动关系等材料骗取、套取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价格临时补贴、物价补贴和稳岗返还资金等行为;工伤职工医疗服务中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行为;工伤职工医疗服务中分解收费、超标收费、重复收费、套用项目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社保基金支付使用及工伤职工医疗服务、辅助器具配置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其他违法违规侵占社保基金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建立联合工作专班,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部门间联动工作机制,成立联合工作专班,将专项行动负责人及联系人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二)全面排查(4月1日-4月15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各相关部门配合下,运用数据比对、智能分析、群众举报、明察暗访等手段,对辖区内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使用情况进行深入分析,掌握疑点信息,锁定检查对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信息技术服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商业保险机构等第三方力量参与监督检查。省社保中心统筹组织全省范围共享信息数据比对,将疑点信息分解分发各市。

    (三)集中检查(4月16日-5月15日)。市、县(市)区同步启动集中检查,结合数据比对筛查疑点、巡视审计反馈意见和投诉举报线索,彻查社保待遇支出中违法违规行为,将有组织欺诈骗取社保基金的违法犯罪行为列为重点,公安机关可视情况提前介入。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重点对2020年提前退休人员进行全面核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违规领取情况由各县(市)区重点核查。失业保险重点对领取稳岗返还资金企业和失业保险金人员有关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工伤保险重点对工伤职工医疗支出和辅助器具配置支出进行核查。社保经办机构,对已掌握的案件,包含近3年审计部门指出的、基金监督系统预警信息核实的违规领取社保待遇人员,进行梳理归类及时处理反馈。各县(市)区形成集中检查报告,于5月13日前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局于5月15日前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依法处理(5月16日-6月15日)。以追回被骗取侵占的社保基金为核心,对查实的违法违规案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欺诈骗取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办。对违法违规单位和个人勒令退回侵占的社保基金,拒不返还的向法院提起诉讼,必要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违反社保服务协议的,严格按协议违规条款处理,对医疗机构或第三方机构主要负责人和违规参保人员进行约谈训诫教育;对违法机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解除服务协议;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违纪问题,有责必究,严肃问责;对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纪委监委。整理违法违规案例,采取适当形式进行曝光,按规定列入社保诚信“黑名单”。认真总结专项行动成果,形成书面报告,各县(市)区于6月10日前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局于6月15日前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监狱)、民政、财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管(药监)、审计、民宗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安排,紧密配合,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组织开展专项行动。

    (二)职责分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切实担起牵头责任,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归集比对共享数据,核实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欺诈骗保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违法违规侵占社保基金经告知拒不返还的,由社保经办机构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公安部门:指定专门部门负责依法受理移送的欺诈骗保等涉嫌犯罪案件线索,立即立案开展侦查,同时清理历史积案,开展串案并案,力争快侦快办,及时反馈办案结果。

    检察机关:负责对欺诈骗保案件进行立案监督,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

    法院:指定专门部门负责依法受理涉嫌侵占社保基金案件,履行调解、审判以及强制执行等司法程序,按《诉讼费交纳办法》审查审批诉讼费的缓交、减交,并提供近3年被判刑人员信息。

    司法(监狱)部门:负责提供服刑在押人员名单。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督促医疗机构配合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执业行为,涉及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机构和人员依法给予卫生行政处罚。

    市场监督(药监)部门:依据职责检查药品医疗器械购销存情况。

    民政、民宗局、公安等部门提供本部门所掌握近3年死亡人员信息。

    市审计局: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审计监督,揭示基金筹集使用管理和相关政策制度执行中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促进社会保险基金高效运行。

    财政部门:合理安排资金,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部门要充分认清社会保险领域欺诈骗保的危害性,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遏制社会保险欺诈违法犯罪的发生和蔓延。

    (二)积极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坚决打击欺诈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按时推进,确保完成任务。按照省政府“三落实”要求,建立月报告制度,各县(市)区每月底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送专项行动进展情况,重大情况及时上报。对专项行动累计战果和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汇总,将重要信息、重大案件侦破等情况随时上报市联合工作专班办公室。

    (四)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有效衔接。建立人社系统与公检法司等部门协同工作机制,逐步实现基金监管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推动信息共享事前防范、定期检查事中监督、强力打击事后督办的全方位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