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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征集

    关于《bet356体育在线:公共文化领域市与县(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本调查起止日期为2022-09-27 09:37——2022-10-27 09:37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文化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1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公共文化领域省与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21〕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bet356体育在线:公共文化领域市与县(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

    按照《bet356手机版: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要求,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告内容

    《bet356体育在线:公共文化领域市与县(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公告时间

    2022年9月27日至2022年10月27日。

    三、征集方式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信函或电子邮箱将意见反馈至bet356体育在线:财政局,以单位名义反馈的,请在反馈意见后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请在反馈意见后注明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飞

    电话:0417—2836538

    邮箱:yksczjjkw2022@163.com

    地址:bet356体育在线: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10号

    邮编:115000

    附件:《bet356体育在线:公共文化领域市与县(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

                                                                   bet356体育在线:财政局

                                                                    2022年9月27日


    bet356体育在线:公共文化领域市与县(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文化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1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公共文化领域省与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21〕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公共文化领域省、市、县(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在省与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框架下,充分发挥市与县(市)区政府的积极性,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与县(市)区财政关系,形成稳定的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二、主要内容

    (一)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方面。

    1.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将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实行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确认为省、市、县(市)区共同财政事权,由省、市、县(市)区共同承担支出责任。主要包括市、县(市)区文化文物系统所属博物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以及纳入省免费开放范围的省级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实行免费开放;体育部门所属公共体育场馆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等。

    纳入上述范围的博物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省级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免费开放,所需经费省、市、县(市)区财政按8:1:1的比例分担。上述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市级财政将统筹中央转移支付补助和省级相关资金给予支持,不足部分由同级财政承担。

    2.其他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事项。将国家和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涉及的读书看报、收听广播、观看电视、观赏电影、送地方戏、文体活动等其他事项,确认为省、市、县(市)区共同财政事权,由省、市、县(市)区共同承担支出责任。市级财政根据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工作任务量、补助标准、绩效情况、财力状况等统筹中央转移支付补助和省级相关资金确定对县(市)区转移支付资金。

    (二)文化艺术创作扶持方面。

    将文化艺术创作扶持方面的有关事项按政策确定层级和组织实施主体分别划分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主要包括为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部署要求,由政府组织实施或支持开展的公益性文化活动、展览、文艺创作、演出等,涉及文学、舞台艺术、美术、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电影、出版等方面。

    市级职能部门组织实施或支持开展的事项,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承担支出责任;中央和省、市确定并由市级职能部门和县(市)区共同组织实施或支持开展的事项,确认为市级与县(市)区共同财政事权,由市级、县(市)区按照相关职责分工分别承担支出责任。由县(市)区确定并组织实施或支持开展的事项,确认为县(市)区财政事权,由县(市)区承担支出责任。

    (三)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方面。

    1.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主要包括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可移动文物保护、古籍保护、考古等。

    市级职能部门组织实施的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承担支出责任;纳入国家、省级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关规划,由各县(市)区组织实施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馆藏珍贵可移动文物保护、考古等,确认为省、市、县(市)区共同财政事权,由市与县(市)区分别承担支出责任。市级财政根据保护需求、工作任务量、绩效情况、财力状况以及中央转移支付补助、省级相关资金等确定对县(市)区转移支付资金。其他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项,确认为县(市)区财政事权,由各县(市)区承担支出责任。

    2.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主要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习活动、文化生态保护区保护等。

    市级职能部门组织实施的国家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传习活动等,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承担支出责任;各县(市)区组织实施的国家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传习活动、文化生态保护区保护等,确认为省、市与县(市)区共同财政事权,由省、市与县(市)区分别承担支出责任,市财政根据保护需求、工作任务量、绩效情况、财力状况以及省以上转移支付补助、本级相关资金等确定对县(市)区转移支付资金;县(市)区组织实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传习活动和文化生态保护区保护等,确认为县(市)区财政事权,由县(市)区承担相应的支出责任。

    (四)文化交流方面。

    1.对外及对港澳台文化交流合作。主要包括落实文化交流与合作协定及其执行计划,开展演岀、展览、会展等对外及对港澳台文化交流和推广活动,涉及文学、舞台艺术、美术、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电影、出版等方面。

    市级职能部门组织实施的事项,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承担支出责任;市级职能部门、各县(市)区共同组织实施的事项,确认为市与县(市)区共同财政事权,由市与县(市)区财政按照相关职责分工分别承担支出责任;各县(市)区组织实施的事项,确认为县(市)区财政事权,由各县(市)区承担支出责任。

    2.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建设。主要包括按照规划开展的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建设、运行和相关交流活动。

    市级职能部门组织实施的事项,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承担支出责任;由市级职能部门指导各县(市)区组织实施的事项,确认为市与县(市)区共同财政事权,由市与县(市)区财政按照相关职责分工分别承担支出责任。

    (五)能力建设方面。

    1.公共文化机构改革和发展建设。主要包括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对文化文物系统所属博物馆、公共图书馆、美术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传输机构、文艺院团等公共文化机构改革和发展建设的补助(地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除外)。

    按照隶属关系,对市级公共文化机构改革和发展建设的补助,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承担支出责任;对县(市)区公共文化机构改革和发展建设的补助,确认为县(市)区财政事权,由县(市)区承担支出责任。

    2.公共文化管理。主要包括各级有关职能部门及所属机构承担的文化事业和文化市场、电影出版、广播电视和网絡视听、文物保护管理,以及人才培养、文化志愿活动等。按照隶属关系,市级职能部门及所属机构承担的事项,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承担支出责任;各县(市)区职能部门及所属机构承担的事项,确认为县(市)区财政事权,由各县(市)区承担支出责任。

    市预算内投资支出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主要用于市财政事权或市与县(市)区共同财政事权事项。市与县(市)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

    公共文化领域其他未列事项,按照改革的总体要求和事项特点具体确定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三、配套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切实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职责,密切协调配合,确保各项公共文化改革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投入保障。

    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做好预算安排,要统筹用好上级转移支付、自有财力、地方政府债券等资金支持符合区域规划的公共文化机构基本建设,持续加大公共文化领域投入力度,促进我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着力提高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水平。

    (三)协同推进改革。

    要将公共文化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等紧密结合,并根据改革发展形势以及相关条件成熟情况,适时优化调整财政事权事项,健全基础标准,进一步规范支出责任。

    (四)加强绩效管理。

    要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结合公共文化领域服务特点,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监控,强化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提高公共文化领域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使用效益和公共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