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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356手机版:办公室关于印发bet356体育在线: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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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政办发〔2020〕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bet356体育在线: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业经2020年9月23日第十六届市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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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bet356体育在线:促进3岁以下

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效促进我市3岁以下婴幼儿(以下简称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20〕1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家庭为主、托育补充,政策引导、普惠优先,安全健康、科学规范,属地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建立健全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服务供给和监督管理体系,到2025年,婴幼儿健康管理率达到90%以上,0—3岁婴幼儿家长和看护人员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率达到95%以上,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50%以上,基本形成管理规范、主体多元、布局合理、服务优质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设置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1.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的标准和规范及国家卫健委印发的《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要求,综合考虑城乡区域发展特点,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工作基础和群众需求,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新建居住区应当规划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老城区和已建成的居住区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完善婴幼儿照护机构,满足居民需求。城镇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要充分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婴幼儿的照护服务需求。〔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住建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列第一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2.场地设施符合标准。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场地应当选择自然条件良好、交通便利、符合卫生和环保要求的建设用地,远离对婴幼儿成长有危害的建筑、设施及污染源,满足抗震、防火、疏散等要求。应有与举办规模、服务功能相适应的固定场所,人均面积不低于8平方米。建筑场所应当符合有关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设置符合标准要求的生活用房,根据需求设置服务管理用房和供应用房。房屋装修、设施设备、装饰材料等应当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质量标准和环保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消防局、市应急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

3.人员配置符合要求。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应当根据场地条件,合理确定收托婴幼儿规模,并配置综合管理、保育照护、卫生保健、安全保卫等工作人员。各类人员资质及配比应符合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相关要求。〔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

(二)加大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

1.严格落实休假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产假、护理假、哺乳假等规定。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等措施,为职工照护婴幼儿提供便利条件。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单位探索试行与婴幼儿照护服务配套衔接的育儿假等。〔责任单位:bet356手机版:、市总工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各县(市)区政府〕

2.保障职工劳动权利。支持脱产照护婴幼儿父母重返工作岗位,保障其合法权利。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要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对无稳定就业岗位的人员提供信息服务、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多种形式灵活就业,着力提高其就业的稳定性。〔责任单位:bet356手机版:、市教育局、市总工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各县(市)区政府〕

3.加强社会支持。加快推进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母婴设施建设和改造,机场、车站、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要普遍建立母婴室,开辟绿色通道,为婴幼儿出行、哺乳等提供便利条件。用人单位要设置育婴室、哺乳室、女职工特殊关爱室等设施,满足职工照护需求,为婴幼儿照护提供方便条件。〔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总工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各县(市)区政府〕

4.提升公共服务供给。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妇幼保健工作。加强孕产妇及婴幼儿健康管理,规范开展新生儿访视、膳食营养、生长发育、预防接种、安全防护、疾病防控等服务。〔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公安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各县(市)区政府〕

5.做好婴幼儿家庭照护指导。依托妇幼保健服务、医疗卫生、婴幼儿照护服务等机构,以及儿保专家、社区医生等,通过入户指导、亲子活动、育儿沙龙、健康讲座等方式,为婴幼儿家庭提供公益性的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服务。积极推进农村和贫困地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到乡镇、社区(村),提升农村和贫困地区婴幼儿健康水平。〔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妇联、市计生协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各县(市)区政府〕

(三)全力支持推动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

1.加大对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扶持力度。通过政府补贴、行业引导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等方式,支持社区新建、改扩建一批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的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为社区群众提供安全可靠的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各县(市)区政府〕

2.积极发挥市场作用。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形成以多元化为导向的市场参与格局。各县(市)区政府要创造有力条件,通过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依托社区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住建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各县(市)区政府〕

3.充分利用公共资源。充分利用辖区社区服务中心(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日间照料中心、儿童之家以及小学、幼儿园等公共服务资源,拓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功能,实现与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发挥综合效益。〔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教育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各县(市)区政府〕

4.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充分发挥老干部、老党员及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有经验的退休人员及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作用,组建婴幼儿照护服务志愿者服务队伍,与有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且确有困难的家庭,就近建立帮带照护关系,提供公益性照护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团市委、市妇联、市计生协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各县(市)区政府〕

(四)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

1.发展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利用现有资源建设相应规模的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有效解决本单位职工子女照护问题;优先支持青年劳动力密集的用人单位采取单独或联合举办的形式,在工作场所或就近为职工提供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民政局、团市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各县(市)区政府〕

2.鼓励和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利用现有资源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的幼儿。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公办和民办幼儿园通过改建、扩建等方式,增加普惠性托育资源供给。〔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各县(市)区政府〕

3.探索建立“托育联合体”机制。充分发挥现有幼儿园在管理、专业人才等方面的资源优势,与新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结对共建“托育联合体”。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应根据家庭实际需求,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婴幼儿照护服务,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bet356手机版:、市卫健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各县(市)区政府〕

(五)规范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管理

1.规范准入、备案管理。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备案登记制度,依据《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登记备案工作。举办事业单位性质的托育机构,向县级以上机构编制部门申请审批和登记。举办社会服务机构性质的托育机构,向县级以上行政审批部门申请注册登记。举办营利性的托育机构,向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经核准登记后,应及时向机构所在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备案。登记机关应及时将托育机构登记信息推送至同级卫生健康部门。〔责任单位:市审批局、市委编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各县(市)区政府〕

2.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安全保障和责任追究制度。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服务过程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监管。强化对保育员、育婴师、保安、勤杂等工作人员的审查管理,定期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安全保障等进行考核评估。〔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bet356手机版:、市应急局、市消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计生协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各县(市)区政府〕

3.严格卫生监管。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要按职责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咨询服务和监督检查;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每年组织1次从业人员卫生保健培训和健康体检。定期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进行卫生保健检查,预防控制传染病,努力降低常见病发病率。市、县卫生健康部门定期抽查,及时通报问题并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市卫健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各县(市)区政府〕

4.强化安全管理。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和规范,并对婴幼儿的安全和健康负主体责任。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理机制,严格执行安全防范相关标准和要求,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器材和安保人员,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依法实行工作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对存在虐童等行为的相关个人和直接管理人员实行行业终身禁入,对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装备开发与婴幼儿照护相关的产品,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评估和风险监测,切实保障婴幼儿安全。〔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bet356手机版:、市应急局、市消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计生协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各县(市)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提供政策保障

落实国家和省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税收优惠政策,对提供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免征增值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对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按规定免征契税;对用于提供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房产、土地,按规定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动产登记费等相关收费。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托育服务机构有关收入,可以依法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子女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用支出,属于职业福利费支出范围,按税法规定计算扣除。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按居民价格执行。〔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各县(市)区政府〕

(二)加强用地保障

各县(市)区政府要将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并优先予以保障。农用地转用指标、新增用地指标分配要适当向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用地倾斜。引导支持利用低效土地或闲置土地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对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和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予以保障。〔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各县(市)区政府〕

(三)加大财政保障

各级财政部门要利用现有资金和政策渠道,将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管理所需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发展,保障日常办公、监管与指导、专业研究等工作。对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参加保育员、育婴员等项目培训并鉴定合格的,可按照紧缺培训补贴项目规定标准,给予培训费补贴。县(市)区政府要加大筹资力度,积极使用行业产业发展经费等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类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项目。积极做好社会资金的投入引导,促进社会化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多元化投入。〔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教育局、bet356手机版: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各县(市)区政府〕

(四)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将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人员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培训规划,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以及中等职业学校要根据社会需求开设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依据国家培养目标和培养计划,合理确定招生规模、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要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培训基地,加强婴幼儿照护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安全教育、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家政企业按照规定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职业教育培训。要在婴幼儿照护领域积极开展“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深化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训模式和评价模式改革。要建立市级专家咨询队伍,为婴幼儿提供智力支持,不断提高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bet356手机版:、市卫健委、市总工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各县(市)区政府〕

四、组织领导

(一)强化政府主导

各县(市)区政府要提高对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的认识,站在完善生育配套政策、完善家庭发展支持体系、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策措施,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规范发展,研究解决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二)强化部门协同

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机构编制、发改、教育、公安、民政、审批、财政、人社、自然资源、住建、应急、消防、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指导、监督和管理。要理清职责任务,细化分解、抓好落实,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计生协会等群团组织和行业组织的作用,加强社会监督,强化行业自律,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健康发展。

(三)强化监督管理

按照属地管理和分工负责的原则,各县(市)区政府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资格准入、监管、发展负主要责任,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监管责任。加大舆论监督力度,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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